近年來,微商成為移動互聯網時代一股不可忽略的力量,交易規模和人數呈現快速增長趨勢,據中國互聯網協會發布的數據,2015年~2017年三年間,國內微商行業從業人數依次為1257萬人、1535萬人、2018萬人,并且還在繼續增加,相信這一點大家深有感悟,近年來,活躍在每個人朋友圈的微商們層出不窮。
2019年1月1日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》正式實施,明確將微商、代購等網絡交易納入監管,其中第十條明確指出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。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做好電子商務經營者登記工作的意見中提到,電子商務經營者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,允許其將網絡經營場所作為經營場所進行登記。
新《電商法》的出臺,從長遠意義來講對于廣大微商是利好的消息,讓微商有法可依,有助于微商行業健康有序的發展,同時,增加用戶對微商的信任。另一方面,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辦理營業執照,但對于大量的微商、淘寶個體戶來講,實際并沒有固定的經營場所,允許將網絡經營場進行登記,那就意味著在注冊的營業執照上面的經營場所可以出現為域名、網址,這無疑對于微商群體開辟了新的途徑。